您好!欢迎访问恒工精密机械科技官网!
专注精密制造10载以上
专业点胶阀喷嘴,撞针,精密机械零件加工厂家
联系方式

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约800车 三人赔偿费用769100元

更新时间  2026-08-18 09:53 阅读

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公告:2023年11月20日,本院受理了申请人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谢川、李炯、雷小霜就其于2023年11月1日签订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依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6日至5月27日期间,谢川、雷小霜、李炯组织在涪陵区龙潭镇五显村窝函屋基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约800车,经测绘该行为占用森林生态系统0.79公顷,对森林生态系统造成损害。经专家评估,修复谢川、李炯、雷小霜该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需费用769100元。 鉴于上述事实,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和赔偿义务人谢川、李炯、雷小霜经磋商,于2023年11月1日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主要内容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赔偿义务人谢川、李炯、雷小霜共同向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指定的账户支付森林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769100元及专家鉴定评估费用153600元,共计922700元(此款限2024年1月26日前支付276810元,2024年9月30日前再支付276810元,2025年1月20日前再支付184540元,2025年10月30日前再支付184540元)。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则公告期满。